XX厂二期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确定招标的设备为高压系统中的大型设备——压力容器,计六种47台。为使材质、制造工艺能满足制造标准,XX厂决定全部设备的密封头毛坯、钢板、管材以及制造时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由厂方进口,按工单核定的数量无偿提供给中标人。
按照国家规定,制造压力容器的企业必须持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在资格预审时发现,1个没有许可证的企业与具有许可证的企业组成了投标联合体(简称A联合体),双方协议联合生产压力容器,由无证企业加工制造,由有证企业监督、检查、验收。预审评审人员对该联合体能否通过资格预审发生了争论,有的认为可以让其通过资格预审,有的认为不行。最后,通过投票,决定让该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同时,还有一些正在申请许可证的企业(简称B类企业),也通过了资格预审。
问题:
1. A联合体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2. B类企业能否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