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积极促进再就业的措施。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问答题
试论积极促进再就业的措施。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促进就业的举措包括以下几点:
(1)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劳动部门及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社会劳动力资源情况,通过普查、登记的办法,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人数、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特长、就业愿望和经济条件等,并及时掌握其变动情况。同时要了解本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发展趋势,分析劳动力的需求总量、需求结构及其变动情况,以便使劳动力的供给,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改变时对劳动力的需求,并指导失业人员适应这种变化,转变择业观念和方向,学习新的技能,尽快地实现再就业。
(2)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通过多种多样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使其掌握新技术,以适应新的生产岗位的要求。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对各种职业专有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职业教育与培训不仅对需要岗位转移的失业者是重要的,而且对已经就业者来讲也是重要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是伴随终身的,否则就业者就会面临失业的危险。
(3)提供就业服务
就业服务包括就业市场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咨询,为提高就业水平应采用电子技术,建立电脑资料交换中心,快速沟通职业供求信息。在现代化国家,就业服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被认为是减少摩擦性失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劳动力资源的好办法。
(4)创造就业机会
促进经济增长,拓展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是减少失业率的根本途径。经济的增长和投资的扩大能否扩大就业机会不仅仅依赖于经济增长的速度,主要还取决于经济增长模式的战略取向。一种是经济增长优先论,即把经济增长作为最重要的首选目标;另一种是就业优先论,即把扩大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作为最重要的首选目标。不同的选择构成了就业增长弹性系数的变化。
(5)扶助失业人员自谋职业
①组织失业人员从事正规就业。政府给予积极地扶助,如暂不进行工商登记.减轻各种社会性缴费和地方税收,从业人员参加医疗、养老保险,就业项目享有小额低息贷款的优先权。
②鼓励失业人员和下岗未就业人员自谋职业,兴办个体和私营企业,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减收或免收有关费用,并在信贷、经营场地、设施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失业保险机构可将其剩余期限的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给付本人或所在单位,作为扶持生产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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