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述有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管理的内容。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阐述有关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管理的内容。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格式:“X药广审(视、声或文)第0000000000号”
(2)有效期:1年,到期作废。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需要改动内容的,需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3)注销情况:
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
②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被撤销、注销的;
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4)作废情况:已批准发布的药品广告,SFDA认为广告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或省级以上工商局提出复审建议的,或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认为应当复审的,由原审查机关向申请人发出《药品广告复审通知书》进行复审。复审期间,该药品广告可继续发布。经复审,认为与法定条件不符的,收回《药品广告审查表》,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作废。
(5)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
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③军队特需药品;
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⑤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6)处方药广告发布规定:
A.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B.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
C.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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