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建设项目初始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工作是:A、B、G、I、J。 该计划工期:3+3+3+5+3=17(个月)。
2.(1)工作C的总时差:17-(3+2+3+5+3)=1(个月)。
(2)工作E的总时差:17-(3+3+6+3)=2(个月)。
3.增加工作D后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18—3所示。
此时的总工期:3+3+3+5+3=17(个月)。
4.工作G、D拖延对总工期影响的判断及理由如下。
(1)工作G的拖延使总工期延长2个月。
理由:工作G位于关键线路上,它的拖延将延长总工期。
(2)工作D的拖延对总工期没有影响。
理由:工作D没在关键线路上,对总工期没有影响。
5.承包商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最优方案:各压缩I工作和J工作的持续时间1个月。
理由:调整的方案包括三种,第一种方案是压缩J工作的持续时间2个月,其增加的费用为3×2=6(万元);第二种方案是各压缩1工作和J工作的持续时间1个月,其增加的费用为2.5×1+3×1=5.5(万元);第三种方案是压缩I工作的持续时问2个月,同时压缩H工作的持续时间1个月,其增加的费用为2.5×2+2×1=7(万元)。
由于第二种方案增加的费用最低,因此,施工进度计划调整的最优方案是各压缩I工作和J工作的持续时间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