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根据土地增值税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的住宅出售的,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民用住宅的扣除项目金额=350+450+250=1050万元
增值率=(1200-1050)÷1050=14.3%<20% 因此,出售民用住宅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2)商用写字楼的扣除金额=500+700+150=1350万元
增值率=(2000-1350)÷1350=48.1%>20% 因此,出售商用写字楼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因此,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加计扣除额=(500+700)×20%=240万元
合计扣除额=240+1350=1590万元 增值额=2000-1590=410万元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410×40%-1590×5%=8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