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简述我国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主要有地域范围、采购人范围、采购资金范围、采购项目范围、采购形式范围、采购对象范围和政府采购范围的除外规定等内容。基本理解如下:(1)采购地域范围:是我国主权管辖的范围内,而不能仅理解为国境范围内。(2)采购人范围:是我国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不包括国有企业。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事业单位是指政府为实现特定目的而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包括各党派及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3)采购资金范围:是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非财政性资金,如采购人的经营收入、捐助收入、不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等,不包括在这个范围内。(4)采购项目范围: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5)采购形式范围:是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不包括非合同式的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和无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如接受捐赠、无偿调剂等。(6)采购对象范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具体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6)采购对象范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具体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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