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丙机关办公大楼建设招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题目内容(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丙机关办公大楼建设招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如果中标,联合体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B

如果中标,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对丙机关承担连带责任

C

如果甲公司取得的建筑资质比乙公司高,在参加招投标时,应当以甲公司的资质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D

甲公司与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参加招投标后,还可以同时以其名义单独参加该项目招投标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C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乙公司)确定资质等级;D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更多相关问题